作者: 刘达临
人类的性包括生理、心理、社会三维度。性的健康正常与否,都受这三种因
素的影响,而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现象。在某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,人们
会认为某种性行为是正常的、允许的,在另一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,人们又
会认为这种性行为是反常的、不允许的。对于那些被认为是反常与不允许的性行
为中,有些被认为是罪错,如强奸、通奸,有些被认为是变态。社会越是发展,
这种区分就越是细致、严格。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到秦、汉以后,封建社会形态得
以确立,社会文化也开始繁荣与发展,对于性问题的观察与分析也较前有显著发
展,对性变态的现象也开始有所记载,直至后世。从性变态的形形色色,也可以
看到中国古代性文化的一个侧面。当然,衡量哪些性行为是正常或反常、变态,
各个时代、各个社会、各个民族可能有不同的看法,而我们只能以今天的眼光来
观察与总结过去。
例如上一节所述的同性恋,在汉与魏、晋之世,社会并不认为多么不正常;
而时至今日,美国全国心理学会于1973年也通过一项决议,认为同性恋是「非异
常行为」;至于那些有同性恋传统的民族和地区,更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了。但
是不管怎么说,在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看法,是以以下这些现象作为性变态,
而且记载在史书以及许多野史、笔记之中的。
一、「两性人」
「两性人」是一种生理畸形,即亦男亦女,在女人前是男人,在男人前又是
女人,对此古人称之为「人妖」,又谓之「隐宫」,俗则称之「天阉」。据《内
典》云:
人中恶趣有五种不男:天、竖、妒、变、半。且有五种不女:螺、筋、鼓、
角、线,俱终身无嗣育。
有人解释「隐宫」(天阉)的五种含义:不男之「天」即天生性器萎缩,不
能勃起。「竖」(或称「捷」)是:生而为男却是女人,反之,生为女人却是男
人;古人更云「值男即女,值女即男」,意谓见了女人是男人,遇到男人就成女
人。「妒」是所谓「似有似无」。「变」是一半为男,一半为女;或半月为男,
半月为女。「半」则是「无异而不能」之意。
至于「不女」,就是俗谓「石女」,而「螺」、「筋」、「鼓」、「角」、
「线」,以现代医学语言来说,就是性生理障碍,大多可用外科手术矫正之。
这种不男不女或半男半女的「阴阳人」,在生理学上如同太监一样是「中性
人」 .日本古代这种情况也很多,叫做「二形」或「半月」。明代人则称之为
「人屙」;白话文学家则称之为「人屎」。《万历野获编》「人屙」条云:
人生具两形者,古即有之。大般若经载五种黄门,其四曰:
「愽叉半」。释迦谓:「半月能男,半月不能男」。然不云亦能女也。素问
有「男脉应,女脉应」之说,遂具两形矣!
晋惠帝世京洛人有兼男女体,亦能两用,而性尤淫。解者以为男宠大兴之征,
然亦不闻一月中阴阳各居其半也。又吴中常熟县一缙绅夫人,亦大家女也。亦半
月作男,当其不能女时,崇砧(昔时夫妇燕好时用的一种小褥,承受作爱时所流
精液血水用)避去,以诸女奴当夕,皆厌苦不能堪。闻所出势(阳具)伟劲倍丈
夫,且通宵不起事云。按二十八宿中,心、房二星,皆具二形,则天上已有之,
何论人世?
《万历野获编》「不男」条又云:
晋废帝海西公有隐疾,汉武阳侯,樊市人不能为人。元魏仇洛齐生非男,北
齐临潼令李庶之天阉,隋大将军杨约之为×所伤,皆是也。本朝藩王则楚王英,
亦传闻不男,大臣则杨文襄一清、倪文毅岳,及近年士人闵工部梦得,俱云隐宫
无嗣息。
《癸辛杂识》则记载了有个军事统领叫赵忠惠,他的幕僚赵参议有个婢女聪
明美丽,许多官员都喜欢她,赵忠惠也是同样,他千方百计地把这个婢女弄到手,
要和她发生性交关系,但婢女坚拒不从。赵忠惠既气怒又奇怪,强剥她的衣服,
发现她是「两形人」,认为这是妖异,就把她杀了。
《子不语》卷下「石男」云:
石男二字,见太元经经,起来久矣。至于半男半女之身,佛书亦屡言之。近
复有所谓石男者:扬州严二官,其貌美,而无人与狎。其谷道细如绿豆,……昼
食粥一盂,酒数杯,蔬菜些须而已。多则腹中暴胀,大便时,痛苦异常。
又如明人隆庆二年奏牍中有:「山西男子李良雨化女」一事。而明、清人笔
记如郎瑛《七修类稿》及嘉靖王济的《询堂手录》也记有公猿变母猿的事。蒲松
龄的《聊斋志异》对狐狸精的描写,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生活的现实:
旧传:狸有两体,其年久者能变幻惑人。遇男则牝,遇妇则牡。今京师有此
妖,或一家中内外皆为所蛊。各自喜为佳遇,然实同此兽也。狐与狸又各一种,
而世多混称之。
变性者混入宫廷,史料较多,尤其是易服变性有时还被传为美谈。如《晏子
春秋》记载:「灵公好妇人而为丈夫饰者,国人尽服之。」《宋书·五行志》记:
「魏尚书何晏服妇人之衣。」《北齐书·元韶传》言文宣帝「剃韶须髯,加以粉
黛,衣妇人服以自随。」王嘉《拾遗记》云:「汉哀帝董贤更易轻衣小袖,不用
奢带修裙」,也是穿女人的衣服。至南朝梁、陈时,由于一些男子经常沉湎于女
色,一些男子居然「熏衣剃面,傅粉施朱」。到了明代易服变性的「人妖」更普
遍地公开化,可能是由于男色盛行之故。因此戏曲院本中如徐渭有《女状元》,
王媪德《曲律》中更有「男皇后」,搬演于戏台之上。
古人不管男扮女还是女装男,都称之为「人妖」,如《南史·崔慧景传》:
「东阳女子娄逞,变服诈为丈夫,此人妖也。」此外,如《乾子》一书中的孟
妪,《玉堂闲话》中的白项鹤,都是易服变性的「人妖」。古人对「人妖」是鄙
斥不屑的,如《荀子·非相篇》指斥:「人妖」云:「美丽佻冶,奇衣妇饰,血
气态度,拟于女子。」韩愈的《辞唱歌》也斥骂「人妖」说:「岂有长直天,喉
中声雄雌?君心岂无耻,君岂是女儿!」
对于以上所述「人妖」现象,从我们今天的观点看来,情况并不相同,应作
具体分析。太监以及太监娶妻现象,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,应予彻
底否定;至于不男不女、亦男亦女的「阴阳人」,是性生理畸形,应予医治;至
于易装,目前女着男装,社会一般不以为非,如在日常生活中男子爱着女装,那
就是一种性心理变态(称之为「易装癖」),就需要加以矫治。
二、恋物癖
恋物癖是一种最有代表性的性的岐变现象。当然,恋物成癖者古今中外甚多,
多数并不与性有关,但对有些现象如果不从性心理的角度来看,恐怕很难以解释。
而且,在性心理变态的诸现象中,恋物癖最为复杂,这是因为「物」的范围实在
太广了;同时,还有正恋物癖和反恋物癖之分,从表面上看,方向似乎截然相反,
但其根源则往往是相同的。恋物癖者所恋之物,往往和人体有一定的关系,如履
恋、足恋、发恋、屎尿恋、爪甲恋、疮痂恋等等,在这些方面,真是无奇不有。
(恋物癖的范围应该是很广的。在西方性科学中所谓「物恋」原先只适用于衣履
一类的物件,但是1888年法国的皮纳出版了《实验心理研究录》一书,被认为是
典范作品,皮纳在这本书中提出全部性的选择是一个物恋的现象,他说,「正常
的恋爱是一套复杂的物恋现象的结果。」)
首先是履恋和足恋。
履,是一种物,它和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,而把足和性器官联系在一起,原
是古今中外的一个普通趋势,所以履恋和足恋现象的产生是有个自然的根柢的。
无论在什么时代,一个正常的在恋爱状态中的人也认为对方的足部是身上最可爱
的一部分。在许多不同的民族里,一个人的足也是一个怕羞的部分,一个羞涩心
理的中心。但是,任何正常的心理如果超过了应有的程度,都会走向荒诞和谬误。
在中国历史上,伶玄《赵飞燕外传》所述的汉成帝和赵昭仪合德的性的关系
比较明显地表现出足和性兴奋的关系有时可以达到多么密切的程度:「帝(指汉
成帝)尝蚤猎,触雪得疾,阴缓弱不能壮发;每持昭仪足,不胜至欲,辄暴起。
昭仪常转侧,帝不能长持其足。樊嫕谓昭仪曰:「上饵方士大丹,求盛大,不能
得,得贵人足一持,畅动,此天与贵妃大福,宁转侧俾帝就耶?‘昭仪曰,’幸
转侧不就,尚能留帝欲,亦如姊教帝持,则厌去矣,安能变动乎?‘」从上述记
载可知只有合德的足才有这么大的魅力,而飞燕就不行了。
古人有不少名文、名句都反映出一些足恋或履恋的倾向,例如:张衡《西京
赋》:「振朱屣于盘樽」。
曹植《洛神赋》:「凌波微步,罗袜生尘」。陶潜《闲情赋》:「愿在丝而
为履,同素足以周旋」。
谢灵运诗:「可怜谁家妇,临流洗素足」。
《古乐府?双行缠曲》:「新罗绣行缠,足趺如春妍,他人不言好,我独知
可怜。」
李白诗:「履上足如霜,不著鸦头袜」。
杜甫诗:「罗袜红蕖艳」。
韩偓《香奁集?咏堞子诗》:「六寸肤圆光致致」。
杜牧诗:「钿尺裁量减四分,碧梳璃滑裹春云,五陵年少其他醉,笑把花前
书画裙」。
李商隐诗:「浣花溪纸桃花色,好好题诗咏玉钩」。
段成式诗:「醉袂几侵鱼子缬,飘缨长戛凤凰钗,知君欲作闲情赋,应愿将
身托锦鞋」。
唐镐为窅娘纤足舞作诗:「莲中花更好,云里月长新」。
如果说以上这些诗文可能也只是一种感情的宣泄,或仅仅是「无病呻吟」,
那么历史上还有一些更为明显的记载。如《晋书》第四十九卷《孚本传》说:
「孚性好屐,或有诣阮,正见自蜡屐,因自叹曰:「未知一生当着几量屐‘」。
王士桢在《池北偶谈》卷九里认为这是典午人不顾名教的流弊的一大表示。其实,
这类癖习自有其心理的根据,以至于性心理的根据。阮孚的遗传似乎不太健全,
他的父亲阮咸’任达不拘」,气不过北阮的盛晒衣服,自己(属南阮)也把大布
犊鼻用竹竿张起来。他‘耽酒浮虚」,连猪群尝过的酒也能喝。他「纵情越礼」,
和姑母家的胡婢有性交关系,即使在居丧时也不自裁节,阮孚就是这胡婢生的,
其母系的血缘虽不可知,但是如以情理推论,大概也不会太好。
清袁枚的《续子不语》卷一载有由于履恋而致疯狂的一个例子,题目是《几
上弓鞋》:「余同年储梅夫宗丞,得子晚,钟爱备至,性器端重,每见余执子侄
礼甚恭,恂恂如也。家贫就馆京师某都统家,宾主相得;一日早起,见几上置女
子绣鞋一只,大怒骂家人曰:「我在此做先生,而汝辈几上置此物,使主人见之,
谓我为何如人?速即掷去!‘家人视几上并无此鞋,而储犹痛詈不已。都统闻声
而入,储即逃至床下,以手掩面曰:「羞死羞死,我见不得大人了!’都统方为
辨白,而储已将床下一棒自骂自击,脑浆迸裂。都统以为疯狂,急呼医来,则已
气绝。」
还有一种情况是屎尿恋。
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》中记载六朝名僧宝志「好用小便濯发,俗僧暗有讥笑
者,志亦知众僧多不断酒肉,讥之者饮酒食猪肚。志勃然谓曰:「汝笑我以溺洗
头,汝何为食盛粪袋?‘讥者惧而惭服。」其实,以尿洗头和食猪肠、猪肚,原
是两回事,食猪肠、猪肚是要把它洗干净的,正如食施粪肥而长大的蔬菜也要洗
干净一样,以尿洗头不能不认为是一种怪。至于「讥者惧而惭服」,「惧」名僧
之怒则有之,「惭服」则可能未必了。
屎尿恋的极端方式之一就是饮尿与食粪。在我国的古代文献中也不乏这样的
记载,如明初,有个叫宗泐的和尚,「嗜粪中芝麻、杂米和粥」食之。宗泐是明
洪武年间的一位高僧,洪武中诏致天下高僧有学行者,宗泐是第一个应诏而奏对
称旨的人;后来奉诏笺注《心经》、《金刚》、《楞伽》等经;又奉使西域;著
有《金宝集》。再如「南州州人烹犊,取犊儿结肠中细粪,以箸调醯,谓之圣齑,
无此一味,即不成盛筵」。
屎尿都是人体或动物的排泄物,而有人竟嗜之成癖。再推而广之,凡属以身
上分泌、排泄以至于脱落的东西做饮食品的奇癖,都可以从性变态的方面觅取解
释。如明徐应秋《玉芝堂谈荟》(卷十一)载:「李楝之好服人精。」又载「驸
马都尉赵辉喜食女人阴津月水。」赵辉这个人是明太祖最幼女宝庆公主的丈夫,
家本豪富,姬妾多至百余人,在明初历事六朝,享受淫侈生活60多年。又载元
「知福建院权长舆嗜人爪甲。」
在《南史》上也有类似的记载:宋刘穆之子「邕性嗜食疮痂,以为味似鳆鱼。
尝诣孟灵休,灵休先患炙疮,痂落在闲,邕取食之,灵休大惊,痂未落者,悉禠
取饴邕。」「南康国吏二百许人,不问有罪无罪,递与鞭,疮痂常以给膳。」中
国古代有句成语「嗜痂成癖」,起源盖出于此。
恋物癖有正、反之分。正恋物癖的表现是嗜之,以上举的都是正恋物癖的例
子;而反恋物癖的表现则是恶之、畏之,这种恶、畏的情绪之强烈,很难以常情
理解,且与性有密切联系。例如宋洪迈《夷坚志》(卷四十一)载有《邓生畏萝
卜》一则说:「南城邓椿年温伯,少时甚畏萝卜,见必呼啼,饤饾间有之,则怖
而走,父母疑为人所吓致然。长而益甚,一堂之上,苟睹之,即不能坐;或招之
饮,于蔬茹间置之者,遽舍而归。及老,田园亘阡陌,每出巡庄,好精意检校;
佃仆黠者,阳遗一二于此,若打并不能尽者,才望见,怒骂而去;虽值阴晦暮夜,
亦不肯留,谓彼家多蓄是物,虑再逢之尔。至今娼家祭祀,不敢复用。」按萝卜
一般认为是阴茎的象征,邓生大概是在幼年时受过什么有关的恶性心理刺激,以
至于厌恶阴茎,又因交替反射作用的关系,因而厌恶萝卜。如果我们不从性变态
的角度来分析认识这种现象,是很难理解与解释清楚的。不过,邓生的这种性变
态现象似乎并没有发展到极端,他是有子孙的,这说明他还有性功能与性生活。
江西邓氏,向称望族,南城一支,宋、明以还代有闻人;子孙在祭祀他的时候,
居然还尊重他的这一奇特心理,可见其「影响」深远了。
三、恋兽癖
此处所说的「恋兽」,不同于一般居民的以养猫、养狗为乐,以猫狗为宠物,
那只是以动物作为一种精神寄托与安慰;恋鲁癖是指与动物性交,人与兽交不能
不说是怪诞。
但是,这种怪诞现象自古以来发生并非个别。它多见于和动物十分接近的人,
如农民、牧人、饲养员等,而且这些人大都是缺乏通过其它途径满足性欲者。至
于有些人可以有正常的性生活而还要去搞兽交,那么其性变态的程度就更深了。
兽交的现象几乎在各个朝代都有记载,而从汉时期记载就多了起来。清褚人
获《坚瓠续集》(卷一)引(文海披沙》说:「槃瓠之妻与狗交。汉广川王裸宫
人与羝羊交。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。真宁一妇与羊交。沛县磨妇与驴交。杜修
妻薛氏与犬交。宋文帝时,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。利州妇与虎交。宜黄袁氏女与
蛇交。临海鳏寡与鱼交。章安史悝女与鹅交。突厥先人与狼交。卫罗国女配瑛与
凤交。陕右贩妇与马交。宋王氏妇与猴交。」
该书又引《耳谈》说:「临安有妇与狗奸。京师有妇与驴淫。荆楚妇人与狐
交。」结语说:「乃知天下之大,何所不有?」其实,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怪事不
少,但以上所述也肯定有虚讹成分。例如,「凤」本是神话中的生物,「与凤交」
是不可能的。其它如与「蛇」交,「与鱼交」也都有些「匪夷所思」了。其中,
杜修妻与狗交一则,是根据唐李隐的《潇湘录》,不过《潇湘录》中杜修为杜修
己:「杜修己者,越人也,著医术,其妻即赵州富人薛赟之女也,性淫逸。修己
家养一白犬,甚爱之,每与珍馔。食后修己出,其犬突入室,欲啮修己妻薛氏,
仍似有奸私之心;薛因怪而问之曰:「尔欲私我耶?若然则勿啮我。‘犬即摇尾
登起床,薛氏惧而私焉;其犬略不异于人。尔后每修己出,必奸淫无度……。」
后薛氏终于被出,归母家,而犬仍往来不置,其它下文便是一派神话了。
在历史上,不论兽交情况如何,总是不耻于人的事。清人纪昀在《阅微草堂
笔记》(卷十二)或《槐西杂志》(卷二)中的一段叙述,表现出当事人的心理
状态和一些社会评价,「乌鲁木齐多狎邪,小楼深巷,方响时闻,自谯鼓初鸣,
至寺钟欲动,灯火恒荧荧也;冶荡者唯所欲为,官弗禁,亦弗能禁。有宁夏布商
何某,年少美风姿,资累千金,亦不甚吝,而不喜为北里游;惟畜牝豕十余,饲
极肥,濯极洁,日闭户而沓淫之,豕亦相摩相倚,如昵其雄;仆隶恒窃窥之,何
弗觉也。忽其友乘醉戏诘,乃愧而投井死。迪化厅同知木金泰曰:「非我亲鞠是
狱,虽司马温公以告我,我弗信也。‘余作是地杂诗,有曰:「石破天惊事有无,
从来好色胜登徒。何郎甘为风情死,才信刘郎爱媚猪。’即咏是事。人之性癖有
至于是者,乃知以理断天下事,不尽其变;即以情断天下事,亦不尽其变也。」
纪昀的最后这几句话,说明了一个道理:天下之大,无奇不有,是不能以一般的
情理所能衡量的,兽交是如此,一切性变态都是如此
四、尸恋
人们性交的对象一般应该是活生生的人,对方有反应,有动作,有体温,甚
至有思想感情的交流;可是有人却实行尸交,在特殊的环境下对阴森、僵硬的尸
体能激发性兴奋,从而发泄其性欲,这实在是悖背常情、甚至是骇人听闻的。据
性心理学家分析,实行尸交的人,大都是病态、迟钝、低能的人,这种行为「实
际上无异是一种手淫,至少也可以和兽交等量齐观。」①历史上这方面的记载,
似始于汉代。《通鉴》记载:赤眉发吕后陵,污辱其尸,有致死者。过去有人认
为,这种记述是对农民起义军的诬蔑,但实际上在任何庞大的队伍中,往往是鱼
龙混杂,病态的、令人发指的事也难免存在。
这方面的事以后历代都有记载。例如唐戴君孚《广异记》云:「开元初,华
妃有宠,生庆王琮;薨,葬长安。至二十八年,有盗欲发妃冢,遂于茔外百余步,
伪筑大坟,若将葬者,乃于其内潜通地道,直达冢中,剖棺,妃面如生,四肢皆
可屈伸,盗等恣行凌辱,仍截腕取金钏,兼去其舌,恐通梦也,侧立其尸,而于
阴中置烛……。」
还有,宋周密《齐东野语》云:宋嘉熙间,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。宜兴前某
令女有殊色,及笄而夭,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,赵某「遂命发之……颜色如生,
虽妆饰衣衾,略不少损,真国色也。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,舁尸至密室,加以茵
藉,而四体亦柔和,非寻常僵尸之比,于是每夕与之接焉;既而气息惙然,疲薾
不可治文书,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,令遂属疾而殂,亦云异矣。尝见小说中所
载,寺僧盗妇人尸,置夹壁中私之,后期家知状,讼于官;每疑无此理,今此乃
得之亲旧目击,始知其说不妄。」
清羊朱翁《耳邮》(卷四)也记载了一个富有代表性的尸恋的例子:「奚呆
子,鄂人也,以樵苏为业,贫未有妻,然性喜淫,遇妇女问价,贱售之,不与论
所直,故市人呼曰‘奚呆子’。市有某翁者,生女及笄,有姿首,奚见而艳之,
每日束薪,卖之其门。俄而翁女死,奚知其瘗处,乘夜发冢,负尸归,与之媾焉。
翌日,键户出采薪,而遗火于室,烟出自笮,邻人排闼入,扑灭之,顾见床有卧
者……,发其衾,则一裸妇,近视之,死人也,乃大惊。有识者曰:「此某翁女
也。‘翁闻奔赴,验之,信,闻于官,论如律。异哉,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!
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。欲见辄引替睹尸,尚非异事。」以上这一事例,
似乎印证了霭理士所认为的实行尸交的人大都比较愚昧、迟钝,甚至于有病态。
古人书籍中所载尸恋之事,有许多都和鬼神之事混杂在一起,使人莫辨真伪。
如唐代说部中有张《尸媚传》一种,所述多为女鬼惑生人之事。蒲松龄的《聊
斋志异》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述。这些记述,可能与现实生活中的尸恋有一定
关系,但把它夸大而流于荒诞了。这些记述,作为茶余酒后的闲谈当然未尝不可,
但离科学论述实在太远了。有些记述,不全是杜撰,而也许是夸大了。如清景星
杓《山斋客谭》云:「本朝安徽抚院高,讳承爵,旗员,罢官后,爱女死,殡于
通州别业。守庄奴知其殓厚,盗弃之,见女貌如生,将淫之,女忽起,抱奴甚固,
奴求脱不得,抱滚二十五里,遇巡员获之,论磔,七日旨下。女今东浙备兵高其
佩之妹也。」高氏父子都是清代名臣,而且高其佩十分擅长指画,很多人都知道;
但是,尸体能否抱紧活人滚二十五里,这就有点玄了。
奸尸之事,在中国的历史上不断地有所记载,民国时期有些记载也与此有关。
1928年,军阀孙殿英的部队炸开了慈禧的墓,大肆掠夺。华北出版的《时事白话》
中有一起记载了这么一件事,孙殿英与土匪无异的军队打开慈禧的棺橔之后,见
尸体栩栩如生,有个士兵在其他士兵的鼓噪与怂恿下准备奸尸,因为这个士兵是
仵工出身,即做收拾尸体的事,他胆大妄为,奸污年轻女性的尸体已成习惯。于
是,这些士兵纷纷剥去尸体的衣服,还围着细看了一会。但是过了不久,尸体和
绣袍见风就化,顿时慈禧的面孔萎缩,成骷髅状态,那个意欲奸尸的士兵就意兴
索然,停止奸尸,然后就一起抢夺珠宝。——以上记载是否翔实还可进一步考证,
但奸尸之习之延续,则应该是无疑的了。
五、雕像恋和画像恋
雕像是物,决不是活生生的人,人们可以把雕像作为一种艺术欣赏;也可以
睹像思人,那还是出自爱人,而不是爱这雕像本身。如果是把雕像作为活生生的
人去爱恋,那就有些变态了。
雕像恋的情况,自古以来中外皆有。古希腊神话中讲到一个名叫皮克马利翁
的塞浦路斯王子,爱上一个美女雕像,每天在雕像前祈祷,立志娶雕像为妻,几
年不衰。雕像感其诚,于是真的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美女,嫁给了他。后人就把
这种「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」的状况称为「皮克马利翁效应」。
当然这只不过是神话而已。可是这类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确是存在的,在汉时
已有记载。王嘉所著《王子年拾遗记》中说:「蜀先主甘后……生而体貌特异,
年至十八,玉质柔肌,态媚容冶;先主致后于白绡帐中,于户外望者,如月下聚
雪。河南献玉人高三尺,乃取玉人置后侧,昼则讲说军谋,夕则拥后而玩玉人,
常称玉之所贵,比德君子,况为人形而可不玩乎?甘后与玉人洁白齐润,观者殆
相乱惑,嬖宠者非唯嫉甘后,而亦妒玉人。后常欲琢毁坏之,乃戒先主曰:昔子
罕不以玉为宝,春秋美之,今吴魏未灭,安以妖玩经怀!凡诬惑生疑,勿复进焉。
先主乃撤玉人像,嬖者皆退。当时君子以甘后为神智妇人。」从以上记载看来,
蜀先主刘备可以说是一个雕像恋者,但程度不太深罢了。
这一类的记载后世不断,中国的「皮克马利翁」一再出现于稗官野史之中。
例如唐于逖《闻奇录》说:「进士赵颜,于画工处得一软障,图一妇女甚丽。颜
谓画工曰:世无其人也,如何令生,某愿纳为妻。画工曰:余神画也,此亦有名,
曰真真,呼妻名百日,昼夜不歇,即必应之,应则以百家彩灰酒灌之必活。颜如
妻言,遂呼之百日,昼夜不止,乃应日诺,急以百家彩灰酒灌,遂活,下步,言
笑饮食如常,曰:谢君召妾,妾愿侍箕帚,终岁生一儿……」从这段记载看来,
赵颜确有画像恋,画像变活了还为他生了孩子,可能只是他的白日梦而已,到了
后来的文人笔下,就演变成了「画里真真,呼之欲出」的神话和诗境。
六、施虐狂与受虐狂
这是通过对他人施虐或自己受虐以达到性的满足的一种变态现象。从常情来
看,施虐与受虐只会引起肉体上的痛楚,何来性快感?但这种情况古来就有,而
且从其根源来看,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。潘光旦教授认为,轻微的痛楚中有快感
是很实在的一些心理作用。中国文字中「谑」字从「虐」字产生,「虐」虽说是
声,但也未尝不是义,所以谑就是言之虐者,但也唯恐其虐的成分太多,以致引
起痛苦的反感,所以《诗·淇奥》有「善戏谑乎,不为虐兮」的话。我们的寻常
言语中,说一件事办得「痛快」,也是这种心理。
男女在缠绵爱恋之时,常有相互咬啮的现象,以轻微痛楚为乐,这就被称为
「情咬」。所以古代中国男女相爱,私订婚姻之约,叫做「啮臂盟」。又闺房之
乐里,男女之间,尤其是男的对女的,喜欢在颈项上撮取缕缕的红的印痕(由微
血管被撮破而成),江南人称之为「撮俏痧」,也可以说是「情咬」的一种。以
上这些现象,应该说都是正常的,但如同任何其它事情一样,如果超过了限度,
就成了施虐狂或受虐狂,成为性变态了。
关于这方面的记载,秦、汉之际不多见,但以后陆续有所记载,特别是在从
前流行笞刑的时代,鞭箠方式的施虐狂是比较多的。如宋赵德麟《侯鲭录》云:
「宣城守吕士隆,好缘微罪杖营妓。后乐籍中得一客娼,名丽华,善歌,有声于
江南,士隆眷之。一日,复欲杖营妓,妓泣诉曰:「某不敢避杖,但恐新到某人
者,不安此耳。‘士隆笑而从之。丽华短肥,故梅圣俞作《莫打鸭》诗以解之曰:
「莫打鸭,莫打鸭,打鸭惊鸳鸯,鸳鸯新自南池落,不比孤洲老秃鸧,秃鸧尚欲
远飞去,何况鸳鸯羽翼长。’」从以上这件事看来,吕士隆的施虐狂是有相当程
度了。
关于施虐狂,后世书籍还有不少记载。如清俞樾的《右台仙馆笔记》中记了
这么一件事:「乾隆间有某甲者,以县尉至滇南,莅任未一年而卒,无子,止一
妻,一妻弟,一仆一媪。居无何,妻弟亦死,仆妪皆散去;妻尚少艾,寄居民舍,
久之无食,为人浣濯衣服以自给,十指流血,而不免饥寒。有邻媪者,在官之媒
氏也,一日过而谓之曰:「何自苦乃尔?今有一策,可暂救饥寒,能从之乎?‘
妇问何策,媪曰:「新到县官,少年佻,而慕道学名,喜笞妓,笞必去衣,妓
耻之,以多金求免不得,又以多金募代己者,亦无其人;若能代之到官,吾当与
诸妓约,受杖一,予钱千也;伍百诸人皆受妓赂,行杖必轻,且形体是而名氏非,
初不为泉下人羞也。’妇以贫失志,竟从其策。嗣后邑有妓女应到官,悉此媪为
介绍而代之,县中皂隶无不识者,皆笑其顽钝无耻也。然妇竟积二百余金,以其
夫之丧归葬。余谓此妇受辱虽甚,然究未失身,不得谓之不贞,不惜父母之遗体,
以归其夫之遗骸,不得谓之不义,君子哀其志,悲其过,未可重訾之也。」俞樾
在这里重点是写那「受笞之妇」,并且从他自己的观点出发,作了一些道德评价。
可是我们从这件事中看到那「少年佻,而慕道学名」的县官,喜欢裸妓女之身
而笞之,这显然与性变态心理有关,属于施虐狂一类。
除了施虐狂外,还有受虐狂。值得注意的是,古代的施虐狂多和权位相连结,
以权施虐,而且这种施虐行为又多和道德、法律搅在一起,如官虐民、夫虐平等,
而受虐狂则完全不受这些条件所制约,所以由此看来,受虐狂的性心理变态速度
一般应较施虐狂更甚。
例如,清朱梅叔《埋忧集》(卷九〉有「臀痒‘一则说:「姚庄顾文虎,累
叶簪绂,习享丰郁。忽一日,促家人持竹篦,解裤受杖二十,后习为常,家人厌
之,杖稍轻,辄加呵责;或反以杖杖之,必重下乃呼快。如是数年,渐觉疼痛而
止。……」
消采蘅子《虫鸣漫录》(卷二)说:、吴兴廪生某,文有奇气,试辄冠军。
惟喜受杖,每同志相聚,即出夏楚,令有力者,重笞其臀以为快,否则血脉涨闷,
恹恹若病焉。」
受虐狂的表现也有不用接受鞭箠的方式的。唐卢仝《玉泉子记》有杨希古一
例说:「杨希古……性迂僻。……酷嗜佛法;常置僧于第,陈列佛象,杂以幡盖;
所谓道场者,每凌旦辄入其内,以身俯地,俾僧据其上诵《金刚经》三遍。性又
洁净,内逼如厕,必散衣无所有,然后高屐以往。」在以上这段叙述中,「所谓
道场」表示这种道场和一般道场不同;《金刚经》三遍,时间相当长,还要和尚
据其上而诵之,都包含有受虐的内容。
关于为什么会发生性变态的现象,是今日性科学界仍在不断研究的一个问题。
大致有先天遗传、后天习得、暂时发泄或因好奇爱变的心理寻求一些性刺激等原
因。中国古代文献中叙述性变态的例子并不算少,但对其原因从无学理上的探讨。
然而,如果我们以目前性科学界流行的一些观点来分析,似乎也大体类似。例如,
前面所述的那个有履恋癖的阮孚,似乎有先天遗传的影响。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
载性变态者春江公子诗,说:「人各有性情,树各有枝叶,与为无盐夫,宁作子
都妾」,所持的也是先天之说。但是,后天的影响也不可忽视,如患反恋物癖的
那个见萝卜而厌畏的邓生,很可能是由于幼年时受了什么恶性的心理刺激,这种
事例肯定很多,但由于资料不足,我们现在还难以分析。清纪昀在《阅微草堂笔
记》(卷十二)里说,「凡女子淫佚,发乎情欲之自然;娈童则本无是心,皆幼
而受给,或势劫利饵耳」,这也可以说是后天之说。至于那些尸奸、兽奸者,大
都智力愚昧、低下,又长期压抑性欲,因而以这种变态途径寻求宣泄。至于同性
恋及施虐狂等性变态较多较早地出现在宫廷和贵族阶层之间,这和他们生活极端
淫佚,心灵空虚,追求新奇刺激,玩女人玩腻了就玩男人,性交不够味就施虐大
有关系。看来,性变态总的说来和政治无关,但它既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
文化现象,它也在某一侧面打上了剥削、压迫的烙印,当然不排除其它方面还有
许多复杂的原因。中国古代对这些变态现象还有「因果轮回」、「事皆前定」之
说,当然这就没有什么科学根据。
人类的性包括生理、心理、社会三维度。性的健康正常与否,都受这三种因
素的影响,而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现象。在某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,人们
会认为某种性行为是正常的、允许的,在另一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,人们又
会认为这种性行为是反常的、不允许的。对于那些被认为是反常与不允许的性行
为中,有些被认为是罪错,如强奸、通奸,有些被认为是变态。社会越是发展,
这种区分就越是细致、严格。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到秦、汉以后,封建社会形态得
以确立,社会文化也开始繁荣与发展,对于性问题的观察与分析也较前有显著发
展,对性变态的现象也开始有所记载,直至后世。从性变态的形形色色,也可以
看到中国古代性文化的一个侧面。当然,衡量哪些性行为是正常或反常、变态,
各个时代、各个社会、各个民族可能有不同的看法,而我们只能以今天的眼光来
观察与总结过去。
例如上一节所述的同性恋,在汉与魏、晋之世,社会并不认为多么不正常;
而时至今日,美国全国心理学会于1973年也通过一项决议,认为同性恋是「非异
常行为」;至于那些有同性恋传统的民族和地区,更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了。但
是不管怎么说,在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看法,是以以下这些现象作为性变态,
而且记载在史书以及许多野史、笔记之中的。
一、「两性人」
「两性人」是一种生理畸形,即亦男亦女,在女人前是男人,在男人前又是
女人,对此古人称之为「人妖」,又谓之「隐宫」,俗则称之「天阉」。据《内
典》云:
人中恶趣有五种不男:天、竖、妒、变、半。且有五种不女:螺、筋、鼓、
角、线,俱终身无嗣育。
有人解释「隐宫」(天阉)的五种含义:不男之「天」即天生性器萎缩,不
能勃起。「竖」(或称「捷」)是:生而为男却是女人,反之,生为女人却是男
人;古人更云「值男即女,值女即男」,意谓见了女人是男人,遇到男人就成女
人。「妒」是所谓「似有似无」。「变」是一半为男,一半为女;或半月为男,
半月为女。「半」则是「无异而不能」之意。
至于「不女」,就是俗谓「石女」,而「螺」、「筋」、「鼓」、「角」、
「线」,以现代医学语言来说,就是性生理障碍,大多可用外科手术矫正之。
这种不男不女或半男半女的「阴阳人」,在生理学上如同太监一样是「中性
人」 .日本古代这种情况也很多,叫做「二形」或「半月」。明代人则称之为
「人屙」;白话文学家则称之为「人屎」。《万历野获编》「人屙」条云:
人生具两形者,古即有之。大般若经载五种黄门,其四曰:
「愽叉半」。释迦谓:「半月能男,半月不能男」。然不云亦能女也。素问
有「男脉应,女脉应」之说,遂具两形矣!
晋惠帝世京洛人有兼男女体,亦能两用,而性尤淫。解者以为男宠大兴之征,
然亦不闻一月中阴阳各居其半也。又吴中常熟县一缙绅夫人,亦大家女也。亦半
月作男,当其不能女时,崇砧(昔时夫妇燕好时用的一种小褥,承受作爱时所流
精液血水用)避去,以诸女奴当夕,皆厌苦不能堪。闻所出势(阳具)伟劲倍丈
夫,且通宵不起事云。按二十八宿中,心、房二星,皆具二形,则天上已有之,
何论人世?
《万历野获编》「不男」条又云:
晋废帝海西公有隐疾,汉武阳侯,樊市人不能为人。元魏仇洛齐生非男,北
齐临潼令李庶之天阉,隋大将军杨约之为×所伤,皆是也。本朝藩王则楚王英,
亦传闻不男,大臣则杨文襄一清、倪文毅岳,及近年士人闵工部梦得,俱云隐宫
无嗣息。
《癸辛杂识》则记载了有个军事统领叫赵忠惠,他的幕僚赵参议有个婢女聪
明美丽,许多官员都喜欢她,赵忠惠也是同样,他千方百计地把这个婢女弄到手,
要和她发生性交关系,但婢女坚拒不从。赵忠惠既气怒又奇怪,强剥她的衣服,
发现她是「两形人」,认为这是妖异,就把她杀了。
《子不语》卷下「石男」云:
石男二字,见太元经经,起来久矣。至于半男半女之身,佛书亦屡言之。近
复有所谓石男者:扬州严二官,其貌美,而无人与狎。其谷道细如绿豆,……昼
食粥一盂,酒数杯,蔬菜些须而已。多则腹中暴胀,大便时,痛苦异常。
又如明人隆庆二年奏牍中有:「山西男子李良雨化女」一事。而明、清人笔
记如郎瑛《七修类稿》及嘉靖王济的《询堂手录》也记有公猿变母猿的事。蒲松
龄的《聊斋志异》对狐狸精的描写,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生活的现实:
旧传:狸有两体,其年久者能变幻惑人。遇男则牝,遇妇则牡。今京师有此
妖,或一家中内外皆为所蛊。各自喜为佳遇,然实同此兽也。狐与狸又各一种,
而世多混称之。
变性者混入宫廷,史料较多,尤其是易服变性有时还被传为美谈。如《晏子
春秋》记载:「灵公好妇人而为丈夫饰者,国人尽服之。」《宋书·五行志》记:
「魏尚书何晏服妇人之衣。」《北齐书·元韶传》言文宣帝「剃韶须髯,加以粉
黛,衣妇人服以自随。」王嘉《拾遗记》云:「汉哀帝董贤更易轻衣小袖,不用
奢带修裙」,也是穿女人的衣服。至南朝梁、陈时,由于一些男子经常沉湎于女
色,一些男子居然「熏衣剃面,傅粉施朱」。到了明代易服变性的「人妖」更普
遍地公开化,可能是由于男色盛行之故。因此戏曲院本中如徐渭有《女状元》,
王媪德《曲律》中更有「男皇后」,搬演于戏台之上。
古人不管男扮女还是女装男,都称之为「人妖」,如《南史·崔慧景传》:
「东阳女子娄逞,变服诈为丈夫,此人妖也。」此外,如《乾子》一书中的孟
妪,《玉堂闲话》中的白项鹤,都是易服变性的「人妖」。古人对「人妖」是鄙
斥不屑的,如《荀子·非相篇》指斥:「人妖」云:「美丽佻冶,奇衣妇饰,血
气态度,拟于女子。」韩愈的《辞唱歌》也斥骂「人妖」说:「岂有长直天,喉
中声雄雌?君心岂无耻,君岂是女儿!」
对于以上所述「人妖」现象,从我们今天的观点看来,情况并不相同,应作
具体分析。太监以及太监娶妻现象,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,应予彻
底否定;至于不男不女、亦男亦女的「阴阳人」,是性生理畸形,应予医治;至
于易装,目前女着男装,社会一般不以为非,如在日常生活中男子爱着女装,那
就是一种性心理变态(称之为「易装癖」),就需要加以矫治。
二、恋物癖
恋物癖是一种最有代表性的性的岐变现象。当然,恋物成癖者古今中外甚多,
多数并不与性有关,但对有些现象如果不从性心理的角度来看,恐怕很难以解释。
而且,在性心理变态的诸现象中,恋物癖最为复杂,这是因为「物」的范围实在
太广了;同时,还有正恋物癖和反恋物癖之分,从表面上看,方向似乎截然相反,
但其根源则往往是相同的。恋物癖者所恋之物,往往和人体有一定的关系,如履
恋、足恋、发恋、屎尿恋、爪甲恋、疮痂恋等等,在这些方面,真是无奇不有。
(恋物癖的范围应该是很广的。在西方性科学中所谓「物恋」原先只适用于衣履
一类的物件,但是1888年法国的皮纳出版了《实验心理研究录》一书,被认为是
典范作品,皮纳在这本书中提出全部性的选择是一个物恋的现象,他说,「正常
的恋爱是一套复杂的物恋现象的结果。」)
首先是履恋和足恋。
履,是一种物,它和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,而把足和性器官联系在一起,原
是古今中外的一个普通趋势,所以履恋和足恋现象的产生是有个自然的根柢的。
无论在什么时代,一个正常的在恋爱状态中的人也认为对方的足部是身上最可爱
的一部分。在许多不同的民族里,一个人的足也是一个怕羞的部分,一个羞涩心
理的中心。但是,任何正常的心理如果超过了应有的程度,都会走向荒诞和谬误。
在中国历史上,伶玄《赵飞燕外传》所述的汉成帝和赵昭仪合德的性的关系
比较明显地表现出足和性兴奋的关系有时可以达到多么密切的程度:「帝(指汉
成帝)尝蚤猎,触雪得疾,阴缓弱不能壮发;每持昭仪足,不胜至欲,辄暴起。
昭仪常转侧,帝不能长持其足。樊嫕谓昭仪曰:「上饵方士大丹,求盛大,不能
得,得贵人足一持,畅动,此天与贵妃大福,宁转侧俾帝就耶?‘昭仪曰,’幸
转侧不就,尚能留帝欲,亦如姊教帝持,则厌去矣,安能变动乎?‘」从上述记
载可知只有合德的足才有这么大的魅力,而飞燕就不行了。
古人有不少名文、名句都反映出一些足恋或履恋的倾向,例如:张衡《西京
赋》:「振朱屣于盘樽」。
曹植《洛神赋》:「凌波微步,罗袜生尘」。陶潜《闲情赋》:「愿在丝而
为履,同素足以周旋」。
谢灵运诗:「可怜谁家妇,临流洗素足」。
《古乐府?双行缠曲》:「新罗绣行缠,足趺如春妍,他人不言好,我独知
可怜。」
李白诗:「履上足如霜,不著鸦头袜」。
杜甫诗:「罗袜红蕖艳」。
韩偓《香奁集?咏堞子诗》:「六寸肤圆光致致」。
杜牧诗:「钿尺裁量减四分,碧梳璃滑裹春云,五陵年少其他醉,笑把花前
书画裙」。
李商隐诗:「浣花溪纸桃花色,好好题诗咏玉钩」。
段成式诗:「醉袂几侵鱼子缬,飘缨长戛凤凰钗,知君欲作闲情赋,应愿将
身托锦鞋」。
唐镐为窅娘纤足舞作诗:「莲中花更好,云里月长新」。
如果说以上这些诗文可能也只是一种感情的宣泄,或仅仅是「无病呻吟」,
那么历史上还有一些更为明显的记载。如《晋书》第四十九卷《孚本传》说:
「孚性好屐,或有诣阮,正见自蜡屐,因自叹曰:「未知一生当着几量屐‘」。
王士桢在《池北偶谈》卷九里认为这是典午人不顾名教的流弊的一大表示。其实,
这类癖习自有其心理的根据,以至于性心理的根据。阮孚的遗传似乎不太健全,
他的父亲阮咸’任达不拘」,气不过北阮的盛晒衣服,自己(属南阮)也把大布
犊鼻用竹竿张起来。他‘耽酒浮虚」,连猪群尝过的酒也能喝。他「纵情越礼」,
和姑母家的胡婢有性交关系,即使在居丧时也不自裁节,阮孚就是这胡婢生的,
其母系的血缘虽不可知,但是如以情理推论,大概也不会太好。
清袁枚的《续子不语》卷一载有由于履恋而致疯狂的一个例子,题目是《几
上弓鞋》:「余同年储梅夫宗丞,得子晚,钟爱备至,性器端重,每见余执子侄
礼甚恭,恂恂如也。家贫就馆京师某都统家,宾主相得;一日早起,见几上置女
子绣鞋一只,大怒骂家人曰:「我在此做先生,而汝辈几上置此物,使主人见之,
谓我为何如人?速即掷去!‘家人视几上并无此鞋,而储犹痛詈不已。都统闻声
而入,储即逃至床下,以手掩面曰:「羞死羞死,我见不得大人了!’都统方为
辨白,而储已将床下一棒自骂自击,脑浆迸裂。都统以为疯狂,急呼医来,则已
气绝。」
还有一种情况是屎尿恋。
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》中记载六朝名僧宝志「好用小便濯发,俗僧暗有讥笑
者,志亦知众僧多不断酒肉,讥之者饮酒食猪肚。志勃然谓曰:「汝笑我以溺洗
头,汝何为食盛粪袋?‘讥者惧而惭服。」其实,以尿洗头和食猪肠、猪肚,原
是两回事,食猪肠、猪肚是要把它洗干净的,正如食施粪肥而长大的蔬菜也要洗
干净一样,以尿洗头不能不认为是一种怪。至于「讥者惧而惭服」,「惧」名僧
之怒则有之,「惭服」则可能未必了。
屎尿恋的极端方式之一就是饮尿与食粪。在我国的古代文献中也不乏这样的
记载,如明初,有个叫宗泐的和尚,「嗜粪中芝麻、杂米和粥」食之。宗泐是明
洪武年间的一位高僧,洪武中诏致天下高僧有学行者,宗泐是第一个应诏而奏对
称旨的人;后来奉诏笺注《心经》、《金刚》、《楞伽》等经;又奉使西域;著
有《金宝集》。再如「南州州人烹犊,取犊儿结肠中细粪,以箸调醯,谓之圣齑,
无此一味,即不成盛筵」。
屎尿都是人体或动物的排泄物,而有人竟嗜之成癖。再推而广之,凡属以身
上分泌、排泄以至于脱落的东西做饮食品的奇癖,都可以从性变态的方面觅取解
释。如明徐应秋《玉芝堂谈荟》(卷十一)载:「李楝之好服人精。」又载「驸
马都尉赵辉喜食女人阴津月水。」赵辉这个人是明太祖最幼女宝庆公主的丈夫,
家本豪富,姬妾多至百余人,在明初历事六朝,享受淫侈生活60多年。又载元
「知福建院权长舆嗜人爪甲。」
在《南史》上也有类似的记载:宋刘穆之子「邕性嗜食疮痂,以为味似鳆鱼。
尝诣孟灵休,灵休先患炙疮,痂落在闲,邕取食之,灵休大惊,痂未落者,悉禠
取饴邕。」「南康国吏二百许人,不问有罪无罪,递与鞭,疮痂常以给膳。」中
国古代有句成语「嗜痂成癖」,起源盖出于此。
恋物癖有正、反之分。正恋物癖的表现是嗜之,以上举的都是正恋物癖的例
子;而反恋物癖的表现则是恶之、畏之,这种恶、畏的情绪之强烈,很难以常情
理解,且与性有密切联系。例如宋洪迈《夷坚志》(卷四十一)载有《邓生畏萝
卜》一则说:「南城邓椿年温伯,少时甚畏萝卜,见必呼啼,饤饾间有之,则怖
而走,父母疑为人所吓致然。长而益甚,一堂之上,苟睹之,即不能坐;或招之
饮,于蔬茹间置之者,遽舍而归。及老,田园亘阡陌,每出巡庄,好精意检校;
佃仆黠者,阳遗一二于此,若打并不能尽者,才望见,怒骂而去;虽值阴晦暮夜,
亦不肯留,谓彼家多蓄是物,虑再逢之尔。至今娼家祭祀,不敢复用。」按萝卜
一般认为是阴茎的象征,邓生大概是在幼年时受过什么有关的恶性心理刺激,以
至于厌恶阴茎,又因交替反射作用的关系,因而厌恶萝卜。如果我们不从性变态
的角度来分析认识这种现象,是很难理解与解释清楚的。不过,邓生的这种性变
态现象似乎并没有发展到极端,他是有子孙的,这说明他还有性功能与性生活。
江西邓氏,向称望族,南城一支,宋、明以还代有闻人;子孙在祭祀他的时候,
居然还尊重他的这一奇特心理,可见其「影响」深远了。
三、恋兽癖
此处所说的「恋兽」,不同于一般居民的以养猫、养狗为乐,以猫狗为宠物,
那只是以动物作为一种精神寄托与安慰;恋鲁癖是指与动物性交,人与兽交不能
不说是怪诞。
但是,这种怪诞现象自古以来发生并非个别。它多见于和动物十分接近的人,
如农民、牧人、饲养员等,而且这些人大都是缺乏通过其它途径满足性欲者。至
于有些人可以有正常的性生活而还要去搞兽交,那么其性变态的程度就更深了。
兽交的现象几乎在各个朝代都有记载,而从汉时期记载就多了起来。清褚人
获《坚瓠续集》(卷一)引(文海披沙》说:「槃瓠之妻与狗交。汉广川王裸宫
人与羝羊交。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。真宁一妇与羊交。沛县磨妇与驴交。杜修
妻薛氏与犬交。宋文帝时,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。利州妇与虎交。宜黄袁氏女与
蛇交。临海鳏寡与鱼交。章安史悝女与鹅交。突厥先人与狼交。卫罗国女配瑛与
凤交。陕右贩妇与马交。宋王氏妇与猴交。」
该书又引《耳谈》说:「临安有妇与狗奸。京师有妇与驴淫。荆楚妇人与狐
交。」结语说:「乃知天下之大,何所不有?」其实,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怪事不
少,但以上所述也肯定有虚讹成分。例如,「凤」本是神话中的生物,「与凤交」
是不可能的。其它如与「蛇」交,「与鱼交」也都有些「匪夷所思」了。其中,
杜修妻与狗交一则,是根据唐李隐的《潇湘录》,不过《潇湘录》中杜修为杜修
己:「杜修己者,越人也,著医术,其妻即赵州富人薛赟之女也,性淫逸。修己
家养一白犬,甚爱之,每与珍馔。食后修己出,其犬突入室,欲啮修己妻薛氏,
仍似有奸私之心;薛因怪而问之曰:「尔欲私我耶?若然则勿啮我。‘犬即摇尾
登起床,薛氏惧而私焉;其犬略不异于人。尔后每修己出,必奸淫无度……。」
后薛氏终于被出,归母家,而犬仍往来不置,其它下文便是一派神话了。
在历史上,不论兽交情况如何,总是不耻于人的事。清人纪昀在《阅微草堂
笔记》(卷十二)或《槐西杂志》(卷二)中的一段叙述,表现出当事人的心理
状态和一些社会评价,「乌鲁木齐多狎邪,小楼深巷,方响时闻,自谯鼓初鸣,
至寺钟欲动,灯火恒荧荧也;冶荡者唯所欲为,官弗禁,亦弗能禁。有宁夏布商
何某,年少美风姿,资累千金,亦不甚吝,而不喜为北里游;惟畜牝豕十余,饲
极肥,濯极洁,日闭户而沓淫之,豕亦相摩相倚,如昵其雄;仆隶恒窃窥之,何
弗觉也。忽其友乘醉戏诘,乃愧而投井死。迪化厅同知木金泰曰:「非我亲鞠是
狱,虽司马温公以告我,我弗信也。‘余作是地杂诗,有曰:「石破天惊事有无,
从来好色胜登徒。何郎甘为风情死,才信刘郎爱媚猪。’即咏是事。人之性癖有
至于是者,乃知以理断天下事,不尽其变;即以情断天下事,亦不尽其变也。」
纪昀的最后这几句话,说明了一个道理:天下之大,无奇不有,是不能以一般的
情理所能衡量的,兽交是如此,一切性变态都是如此
四、尸恋
人们性交的对象一般应该是活生生的人,对方有反应,有动作,有体温,甚
至有思想感情的交流;可是有人却实行尸交,在特殊的环境下对阴森、僵硬的尸
体能激发性兴奋,从而发泄其性欲,这实在是悖背常情、甚至是骇人听闻的。据
性心理学家分析,实行尸交的人,大都是病态、迟钝、低能的人,这种行为「实
际上无异是一种手淫,至少也可以和兽交等量齐观。」①历史上这方面的记载,
似始于汉代。《通鉴》记载:赤眉发吕后陵,污辱其尸,有致死者。过去有人认
为,这种记述是对农民起义军的诬蔑,但实际上在任何庞大的队伍中,往往是鱼
龙混杂,病态的、令人发指的事也难免存在。
这方面的事以后历代都有记载。例如唐戴君孚《广异记》云:「开元初,华
妃有宠,生庆王琮;薨,葬长安。至二十八年,有盗欲发妃冢,遂于茔外百余步,
伪筑大坟,若将葬者,乃于其内潜通地道,直达冢中,剖棺,妃面如生,四肢皆
可屈伸,盗等恣行凌辱,仍截腕取金钏,兼去其舌,恐通梦也,侧立其尸,而于
阴中置烛……。」
还有,宋周密《齐东野语》云:宋嘉熙间,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。宜兴前某
令女有殊色,及笄而夭,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,赵某「遂命发之……颜色如生,
虽妆饰衣衾,略不少损,真国色也。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,舁尸至密室,加以茵
藉,而四体亦柔和,非寻常僵尸之比,于是每夕与之接焉;既而气息惙然,疲薾
不可治文书,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,令遂属疾而殂,亦云异矣。尝见小说中所
载,寺僧盗妇人尸,置夹壁中私之,后期家知状,讼于官;每疑无此理,今此乃
得之亲旧目击,始知其说不妄。」
清羊朱翁《耳邮》(卷四)也记载了一个富有代表性的尸恋的例子:「奚呆
子,鄂人也,以樵苏为业,贫未有妻,然性喜淫,遇妇女问价,贱售之,不与论
所直,故市人呼曰‘奚呆子’。市有某翁者,生女及笄,有姿首,奚见而艳之,
每日束薪,卖之其门。俄而翁女死,奚知其瘗处,乘夜发冢,负尸归,与之媾焉。
翌日,键户出采薪,而遗火于室,烟出自笮,邻人排闼入,扑灭之,顾见床有卧
者……,发其衾,则一裸妇,近视之,死人也,乃大惊。有识者曰:「此某翁女
也。‘翁闻奔赴,验之,信,闻于官,论如律。异哉,天下竟有好色如此人者!
乃叹宋孝武帝为殷淑仪作通替棺。欲见辄引替睹尸,尚非异事。」以上这一事例,
似乎印证了霭理士所认为的实行尸交的人大都比较愚昧、迟钝,甚至于有病态。
古人书籍中所载尸恋之事,有许多都和鬼神之事混杂在一起,使人莫辨真伪。
如唐代说部中有张《尸媚传》一种,所述多为女鬼惑生人之事。蒲松龄的《聊
斋志异》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述。这些记述,可能与现实生活中的尸恋有一定
关系,但把它夸大而流于荒诞了。这些记述,作为茶余酒后的闲谈当然未尝不可,
但离科学论述实在太远了。有些记述,不全是杜撰,而也许是夸大了。如清景星
杓《山斋客谭》云:「本朝安徽抚院高,讳承爵,旗员,罢官后,爱女死,殡于
通州别业。守庄奴知其殓厚,盗弃之,见女貌如生,将淫之,女忽起,抱奴甚固,
奴求脱不得,抱滚二十五里,遇巡员获之,论磔,七日旨下。女今东浙备兵高其
佩之妹也。」高氏父子都是清代名臣,而且高其佩十分擅长指画,很多人都知道;
但是,尸体能否抱紧活人滚二十五里,这就有点玄了。
奸尸之事,在中国的历史上不断地有所记载,民国时期有些记载也与此有关。
1928年,军阀孙殿英的部队炸开了慈禧的墓,大肆掠夺。华北出版的《时事白话》
中有一起记载了这么一件事,孙殿英与土匪无异的军队打开慈禧的棺橔之后,见
尸体栩栩如生,有个士兵在其他士兵的鼓噪与怂恿下准备奸尸,因为这个士兵是
仵工出身,即做收拾尸体的事,他胆大妄为,奸污年轻女性的尸体已成习惯。于
是,这些士兵纷纷剥去尸体的衣服,还围着细看了一会。但是过了不久,尸体和
绣袍见风就化,顿时慈禧的面孔萎缩,成骷髅状态,那个意欲奸尸的士兵就意兴
索然,停止奸尸,然后就一起抢夺珠宝。——以上记载是否翔实还可进一步考证,
但奸尸之习之延续,则应该是无疑的了。
五、雕像恋和画像恋
雕像是物,决不是活生生的人,人们可以把雕像作为一种艺术欣赏;也可以
睹像思人,那还是出自爱人,而不是爱这雕像本身。如果是把雕像作为活生生的
人去爱恋,那就有些变态了。
雕像恋的情况,自古以来中外皆有。古希腊神话中讲到一个名叫皮克马利翁
的塞浦路斯王子,爱上一个美女雕像,每天在雕像前祈祷,立志娶雕像为妻,几
年不衰。雕像感其诚,于是真的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美女,嫁给了他。后人就把
这种「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」的状况称为「皮克马利翁效应」。
当然这只不过是神话而已。可是这类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确是存在的,在汉时
已有记载。王嘉所著《王子年拾遗记》中说:「蜀先主甘后……生而体貌特异,
年至十八,玉质柔肌,态媚容冶;先主致后于白绡帐中,于户外望者,如月下聚
雪。河南献玉人高三尺,乃取玉人置后侧,昼则讲说军谋,夕则拥后而玩玉人,
常称玉之所贵,比德君子,况为人形而可不玩乎?甘后与玉人洁白齐润,观者殆
相乱惑,嬖宠者非唯嫉甘后,而亦妒玉人。后常欲琢毁坏之,乃戒先主曰:昔子
罕不以玉为宝,春秋美之,今吴魏未灭,安以妖玩经怀!凡诬惑生疑,勿复进焉。
先主乃撤玉人像,嬖者皆退。当时君子以甘后为神智妇人。」从以上记载看来,
蜀先主刘备可以说是一个雕像恋者,但程度不太深罢了。
这一类的记载后世不断,中国的「皮克马利翁」一再出现于稗官野史之中。
例如唐于逖《闻奇录》说:「进士赵颜,于画工处得一软障,图一妇女甚丽。颜
谓画工曰:世无其人也,如何令生,某愿纳为妻。画工曰:余神画也,此亦有名,
曰真真,呼妻名百日,昼夜不歇,即必应之,应则以百家彩灰酒灌之必活。颜如
妻言,遂呼之百日,昼夜不止,乃应日诺,急以百家彩灰酒灌,遂活,下步,言
笑饮食如常,曰:谢君召妾,妾愿侍箕帚,终岁生一儿……」从这段记载看来,
赵颜确有画像恋,画像变活了还为他生了孩子,可能只是他的白日梦而已,到了
后来的文人笔下,就演变成了「画里真真,呼之欲出」的神话和诗境。
六、施虐狂与受虐狂
这是通过对他人施虐或自己受虐以达到性的满足的一种变态现象。从常情来
看,施虐与受虐只会引起肉体上的痛楚,何来性快感?但这种情况古来就有,而
且从其根源来看,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。潘光旦教授认为,轻微的痛楚中有快感
是很实在的一些心理作用。中国文字中「谑」字从「虐」字产生,「虐」虽说是
声,但也未尝不是义,所以谑就是言之虐者,但也唯恐其虐的成分太多,以致引
起痛苦的反感,所以《诗·淇奥》有「善戏谑乎,不为虐兮」的话。我们的寻常
言语中,说一件事办得「痛快」,也是这种心理。
男女在缠绵爱恋之时,常有相互咬啮的现象,以轻微痛楚为乐,这就被称为
「情咬」。所以古代中国男女相爱,私订婚姻之约,叫做「啮臂盟」。又闺房之
乐里,男女之间,尤其是男的对女的,喜欢在颈项上撮取缕缕的红的印痕(由微
血管被撮破而成),江南人称之为「撮俏痧」,也可以说是「情咬」的一种。以
上这些现象,应该说都是正常的,但如同任何其它事情一样,如果超过了限度,
就成了施虐狂或受虐狂,成为性变态了。
关于这方面的记载,秦、汉之际不多见,但以后陆续有所记载,特别是在从
前流行笞刑的时代,鞭箠方式的施虐狂是比较多的。如宋赵德麟《侯鲭录》云:
「宣城守吕士隆,好缘微罪杖营妓。后乐籍中得一客娼,名丽华,善歌,有声于
江南,士隆眷之。一日,复欲杖营妓,妓泣诉曰:「某不敢避杖,但恐新到某人
者,不安此耳。‘士隆笑而从之。丽华短肥,故梅圣俞作《莫打鸭》诗以解之曰:
「莫打鸭,莫打鸭,打鸭惊鸳鸯,鸳鸯新自南池落,不比孤洲老秃鸧,秃鸧尚欲
远飞去,何况鸳鸯羽翼长。’」从以上这件事看来,吕士隆的施虐狂是有相当程
度了。
关于施虐狂,后世书籍还有不少记载。如清俞樾的《右台仙馆笔记》中记了
这么一件事:「乾隆间有某甲者,以县尉至滇南,莅任未一年而卒,无子,止一
妻,一妻弟,一仆一媪。居无何,妻弟亦死,仆妪皆散去;妻尚少艾,寄居民舍,
久之无食,为人浣濯衣服以自给,十指流血,而不免饥寒。有邻媪者,在官之媒
氏也,一日过而谓之曰:「何自苦乃尔?今有一策,可暂救饥寒,能从之乎?‘
妇问何策,媪曰:「新到县官,少年佻,而慕道学名,喜笞妓,笞必去衣,妓
耻之,以多金求免不得,又以多金募代己者,亦无其人;若能代之到官,吾当与
诸妓约,受杖一,予钱千也;伍百诸人皆受妓赂,行杖必轻,且形体是而名氏非,
初不为泉下人羞也。’妇以贫失志,竟从其策。嗣后邑有妓女应到官,悉此媪为
介绍而代之,县中皂隶无不识者,皆笑其顽钝无耻也。然妇竟积二百余金,以其
夫之丧归葬。余谓此妇受辱虽甚,然究未失身,不得谓之不贞,不惜父母之遗体,
以归其夫之遗骸,不得谓之不义,君子哀其志,悲其过,未可重訾之也。」俞樾
在这里重点是写那「受笞之妇」,并且从他自己的观点出发,作了一些道德评价。
可是我们从这件事中看到那「少年佻,而慕道学名」的县官,喜欢裸妓女之身
而笞之,这显然与性变态心理有关,属于施虐狂一类。
除了施虐狂外,还有受虐狂。值得注意的是,古代的施虐狂多和权位相连结,
以权施虐,而且这种施虐行为又多和道德、法律搅在一起,如官虐民、夫虐平等,
而受虐狂则完全不受这些条件所制约,所以由此看来,受虐狂的性心理变态速度
一般应较施虐狂更甚。
例如,清朱梅叔《埋忧集》(卷九〉有「臀痒‘一则说:「姚庄顾文虎,累
叶簪绂,习享丰郁。忽一日,促家人持竹篦,解裤受杖二十,后习为常,家人厌
之,杖稍轻,辄加呵责;或反以杖杖之,必重下乃呼快。如是数年,渐觉疼痛而
止。……」
消采蘅子《虫鸣漫录》(卷二)说:、吴兴廪生某,文有奇气,试辄冠军。
惟喜受杖,每同志相聚,即出夏楚,令有力者,重笞其臀以为快,否则血脉涨闷,
恹恹若病焉。」
受虐狂的表现也有不用接受鞭箠的方式的。唐卢仝《玉泉子记》有杨希古一
例说:「杨希古……性迂僻。……酷嗜佛法;常置僧于第,陈列佛象,杂以幡盖;
所谓道场者,每凌旦辄入其内,以身俯地,俾僧据其上诵《金刚经》三遍。性又
洁净,内逼如厕,必散衣无所有,然后高屐以往。」在以上这段叙述中,「所谓
道场」表示这种道场和一般道场不同;《金刚经》三遍,时间相当长,还要和尚
据其上而诵之,都包含有受虐的内容。
关于为什么会发生性变态的现象,是今日性科学界仍在不断研究的一个问题。
大致有先天遗传、后天习得、暂时发泄或因好奇爱变的心理寻求一些性刺激等原
因。中国古代文献中叙述性变态的例子并不算少,但对其原因从无学理上的探讨。
然而,如果我们以目前性科学界流行的一些观点来分析,似乎也大体类似。例如,
前面所述的那个有履恋癖的阮孚,似乎有先天遗传的影响。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
载性变态者春江公子诗,说:「人各有性情,树各有枝叶,与为无盐夫,宁作子
都妾」,所持的也是先天之说。但是,后天的影响也不可忽视,如患反恋物癖的
那个见萝卜而厌畏的邓生,很可能是由于幼年时受了什么恶性的心理刺激,这种
事例肯定很多,但由于资料不足,我们现在还难以分析。清纪昀在《阅微草堂笔
记》(卷十二)里说,「凡女子淫佚,发乎情欲之自然;娈童则本无是心,皆幼
而受给,或势劫利饵耳」,这也可以说是后天之说。至于那些尸奸、兽奸者,大
都智力愚昧、低下,又长期压抑性欲,因而以这种变态途径寻求宣泄。至于同性
恋及施虐狂等性变态较多较早地出现在宫廷和贵族阶层之间,这和他们生活极端
淫佚,心灵空虚,追求新奇刺激,玩女人玩腻了就玩男人,性交不够味就施虐大
有关系。看来,性变态总的说来和政治无关,但它既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
文化现象,它也在某一侧面打上了剥削、压迫的烙印,当然不排除其它方面还有
许多复杂的原因。中国古代对这些变态现象还有「因果轮回」、「事皆前定」之
说,当然这就没有什么科学根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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